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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传入的措施有哪些?

1)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鸟,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不得带离运输工具;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4)加强边贸和边境管理,严厉打击禽鸟及其产品非法进境活动。
(5)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移交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在其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清市清荣大道口岸园区
电话:0591-527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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